【专项资金】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政策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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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政策简报做该项目的好处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含购地款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的30%。2019年申报情况介绍通知名称转发关于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发文机构广州市南沙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网址http://www.gzns.gov.cn/zwxxgk/tzgg/201907/t20190722 390828.html申报日期及公示日公示日期:2019年7月22日期截止日期:2019年8月10日1.加快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方向2.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3.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1.加快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珠三角地区(不含肇庆、惠州、江门)在2000万以上(含)、粤东西北地区(含肇庆、惠州、江门)在1000万以上(含)的在建项目。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已获得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资金支持的,必须在项目完工评价或验收后方可申报新项目。2.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珠三角地区(不含肇庆、惠州、江门)在2000万以上(含)、粤申报条件东西北地区(含肇庆、惠州、江门)在1000万以上(含)的在建项目。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投资的20%,单个项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不低于10万吨/年。3.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申报主体应是获得2018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优越标志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在粤港资企业,已获得奖励的企业不在奖励,清洁生产技改项目总投资额珠三角地区(不含肇庆、惠州、江门)在1000万以上(含)、粤东西北地区(含肇庆、惠州、江门)在500万以上(含)的在建项目。申报材料http://www.gzns.gov.cn/zwxxgk./tzgg/201907/t20190722_390828.html网站中附件1-6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所工作程序项目入库摸查-项目申报-项目入库-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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