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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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政策解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一)《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落实2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69号:(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一2030年)及相关方案的通知》,政策依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8]27号;据(三)《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四)《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支持强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度有数量限制。事前资助。申报时间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2日(截止至0:00)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聚焦资源高效利用、生申报内态环境治理、健康深圳建设、社会治理等民生科技领域,支持可持续发展领域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容科技成果应用与示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项目予以资助。申报要求(一)牵头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採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等:(二)牵头申请单位应当在深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圳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与支撑条件。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额(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总预算不子调整,市财政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补足),并提交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职人员,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截至2019年12月):(四)采用联合申报方式,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协同创新,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五)合作申报注意事项:.申请书中应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中应注明双方研究任务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牵头单位应承担大部分研发任务,牵头申请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採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2.涉及应用示范内容的,应明确示范地点。应用技术使用单位为两家的,牵头单位应与每一家单位分别签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六)牵头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应遵循以下原则:1.每个企业同年只能牵头申报1项可持续发展项目:2.高校、科研机构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牵头申报1项可持续发展项目:3.同一个可持续发展项目,高校、科研机构只能提交一项申请:4.可持续发展专项、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原技术攻关项目)、创业项目(不含创客交流活动)、国际合作项目和深港创新圈项目限项规定如下:(1)若企业2017年、2018年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奖励或2017、2018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对于已承担2019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可以申报1项:对于未承担2019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可以申报2项。(2)若企业无上述奖励或荣誉:对于已承担2019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不得申报:对于未承担2019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只能申报1项。(3)对于国家核准D经费支出超过50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5.申请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主持和参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含)3项:6.项目申请书中的5位项目组主要成员中,至少3位为申请单位人员。(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二)2018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五)项目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清单(企业提供单位的项目情况)以及与本申请项目有关的研究内容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情况说明(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科研成果及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含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奖证书等)等复印件:(六)项目负责人与深圳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报材(七)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企业)出具主持和参与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超项的承料诺书(申请单位盖章):(八)可以选择提供有效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九)半数以上的项目组成员(须包括申请人)半年以上(截至2019年12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境外人员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提供可充分证明在申请单位全职工作的材料):(十)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十一)项目申请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自筹经费投入的承诺书:(十二)涉及动物实验及临床研究项目的,须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以上材料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纸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合作申报注意事项:.申请书中应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中应注明双注意事方研究任务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牵头单位应承担大部分研发任务,牵项头申请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涉及应用示范内容的,应明确示范地点。应用技术使用单位为两家的,牵头单位应与每一家单位分别签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系方联系电话:88121058、88103567.式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8-2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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