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重大项目计划政策解读
政策详情
深市2020年重大项目计划政策解读项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会议精神,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前做好“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现启动2020年重大项目中报、计划编制以及项目储备工作。背景.重大项目确认是拉动固定资产投资有效抓手,属于公共服务事项,不作为任何行政市批的前置条件。,享受审批直通车服务。我市重大项目凭《重大项目证书》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各相关审批单位为重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审批事项。.享受重大项目集中办理。对列入重大项目计划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实施集中办理,将除转移下放、需现场检测监督和其他不适宜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以外的全部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实行集中受理、办理,纳入跨部门协同系统予以全程监管,各审批部门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办理,进一步提高了重大项目审批为什么要做效率。该项目3.明确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单位。每年由市政府与各区(新区》、各部门签订重大项目责任书,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将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责任分解到各区(新区)、各部门。各区(新区)、各部门作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的责任主体。按照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加强重大项目的推进力度。4.享受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服务。我市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新区》和各部门-市领导”的重大项目分级协调制度,建立了各区、各部门、各项目单位信息及时沟通、及时反馈的重点投资项目协调信息平台,每月通过“网上申报”和“网上协调”的方式,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2020年政策解读通知名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2020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文机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网址http:/fgw5z.g0 cn/zwnk/qt/izgg20191020191申报日期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10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进行账号注册和项目在线申办-市发改委:受理并反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馈受理结果市发改委:进行项目初审、现场调申报方式研、专家评审答审核-市发改委:将初审意见上报市政府审定-市发改委:市人民代表大会后,正式印发重大项目计划,项目单位自行在线打印重大项目证书《有效期为一年)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目前己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中报2020年重大线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20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中报2020年重大新建项目。重大项目的分类重大前期项目。己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市更新项目还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己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20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20年重大前期项目。重大储备项目。具有初步建设投资意向,正在进行前期论证及谋划的项目,可申报220年重大储备项目。(一)中报项目须符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等要求。(二)申报项目须符合《深圳市2020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对行业导向和总投资的要求。(见附件)(三)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放宽:1,列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项目;2.列入《深圳市实族东进战略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项目:申报条件3.列入《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和十大行动计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项目:4.列入《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项目;.服务于粤港澳大滤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列入国家重大工程、省重点项目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行动计划的其他重大项目。〔四)属于以下情况的从严进行审:1,已连续两年列入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均未完成年度投资50%的项目;2.己连续两年列入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目前尚未开工的项目:3.更改原有用地性质,“工改商”“工改居”“M1改M0的项目:4,上年度已列入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3次及以上未按时填报月报的项目。(一)年度重大项目申请书(二)阳材料(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请提供租赁证明(未取得用地项目可暂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中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新设企业可用资本金证明文件、融资意向书及控股股东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代背:(4)企业年度究开发费用情况表。专利证明、软件著作权等相关文件:关键要点(⑤)项目单位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可提供母公司认定文件)。或者与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上两类证明文件提供其一即可)()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正在申请核准或备案的项目请提供收文回执:(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银行出具(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己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若有贷款):投资机构出具的投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若有风险投资):(9)规划国土、环保、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文件:(10)项日单位对项目真实性以及中报材料真实性的说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收藏
开通会员可获得权益
2000+
课程资源
10万+
全国政策
10000+
文库资源
100万+
企业项目资源




工作日 9:00 —17:30

客服电话:

公众号

科创海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哦~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