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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镇海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来镇海就业的宁波大市外人员自行到镇海,乘坐二等座位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的,凭相关凭证按票价的100%给子交通补助。一、交通费产生时间补助的交通费为2020年1月25日-2月29日发生的交通费用。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在镇海就业的外来人员,包括以下三类人员:1,与慎海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就业人员;2.区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外来建筑从业人员;3,在镇海有居住证并在镇海工作的外来自由职业者。三、补助申请外来人员申请交通补助时间为2020年3月1日-3月31日,企业员工以企业为单位、自由职业者以居住地村(社区)为单位统一向各镇(街道)申请补助;建筑从业人员以企业为单位统一向区建交局申请补助。镇海区人社局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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