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2019年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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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解读2019年申报情况介绍通知名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的通知发文机构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通知网址http://stic.sz.gov.cn/xxgk/tzgg/201907/t20190710 18044746.htm申报日期及公示日公示日期:2019年7月10日期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申报对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一)简单变更:仅企业名称发生变更;(二)复杂变更: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新证原件);3,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需变更为现公司名称);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申报材料复杂变更企业还须提供以下材料:⑦.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及人员清单(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企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8.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2);9.经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报表;1.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11.上一年度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复印件;12.其他有助于说明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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